|
處 理 公 告 !一、對在考試現場有“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、坐錯座位的、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和考試結束后繼續答題的”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的90名報考者予以“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”的處理。 二、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要求,經專門機構技術鑒定,對本次考試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》答題信息高度雷同,屬同考場作弊情形的2名報考者予以“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”的處理。 三、對在考場內有作弊等行為的4名報考者,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“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”的處理。 四、對在考試期間及考后未能按規定核準身份的52名報考者,相關科目成績記0分。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報考者已在成績查詢窗口標注了違紀科目,相關科目成績標注為“-2”。 上述有關報考者可按本次招考公告,于此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,向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當面提交書面復核申請。復核期間,上述處理決定有效。特此告知。 來源: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如有侵權 請聯系刪稿 |